和某涉嫌强奸罪,泰仁为其辩护,最终仅判刑十个月
时间:2023/01/11来源:泰仁律所浏览:9753次


【案情分类】:刑事辩护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26日晚,当事人和某同朋友邹某、董某在某市的KTV与被害人阮某相识,共同饮酒至次日凌晨。凌晨1时许,和某、邹某邀约阮某去开房,经阮某同意后,三人来到某市的XX酒店,阮某在收到邹某微信转账后,与和某、邹某发生性交易。董某回到房间后加入其中,并用手机拍摄。阮某于当日凌晨离开房间后立即拨打110报警。2020年9月28日和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刑事拘留,2020年11月4日逮捕。
【案件结果】
         泰仁律师接收委托后,认真阅卷发现案件疑点,向公诉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得到公诉机关认同,认为和某强制猥亵妇女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泰仁律师辩护和某系初犯,并自首,归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较轻,并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谅解。最终泰仁律师的辩护意见被人民法院采纳,和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泰仁律所刑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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