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基础薄弱的婚姻不可靠导致离婚一案分析
时间:2023/01/15来源:泰仁律师事务所浏览:5349次


【案情分类】:婚姻家庭

【委托时间】:2018年5月6日

【案情简介】:

原(张某)、被告(王某某)于2014年7月1日在温江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2015年11月17日,原、被告生育一子:王某某(出生证号:I51****048)。双方因为孩子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原、被告发现双方的生活习惯差异较大,彼此缺乏交流,加之被告有家暴行为,经常跟踪骚扰原告,对原告的身心造成很大的痛苦。被告经常夜不归宿,完全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至此,已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案情代理】:

接案后,承办律师询问案件当事人,阅卷,核实证据,查找法律依据,参与调解。

【调解结果】:

本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律师意见】:

针对婚姻这个问题是老生常谈,能走在一起是缘分,分开也是无奈,奉劝各位即将结婚的朋友们需要慎重,感情是结婚的基础,结婚了就要对双方负责,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离婚可能对双方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孩子就是一辈子不可磨灭的伤害。

泰仁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部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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