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死亡,泰仁成功向公司索赔
时间:2023/01/11来源:浏览:3828次


【案情分类】:交通事故

【委托时间】:2020年6月18日

【案情简介】

王*在*公司做驾驶员,一天,拉着几位公司员工出去办事,在回来的路上不幸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王*当场就死亡,而乘车的员工一死3伤。交管部门认定,肇事司机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案件办理】

对于这起严重交通事故的责任,从司机自己到乘车的员工,心里明白,结果再惨痛,他们都无话可说。原来王*是酒后驾车,员工们是酒后乘车。交管部门最终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证实了这一点。车祸中死亡员工的父母,为了儿子的死要讨一个公道,于是来到泰仁律师事务所,委托泰仁律师将王*和车辆所属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儿子死亡的全部损失65万元。员工父母认为,肇事司机酒后驾车,导致了他们孩子的死亡,因此肇事司机该赔。同时公司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公司对司机管理教育不利,才导致自己的员工竟敢酒后驾车,对此公司绝对有责任,因此公司也该赔。

泰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公司、死亡员工三方要对此次事都要承担责任。因为,肇事司机王*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这个责任不因司机本人死亡,就可以免责。人死,责任还在,肇事司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车辆所属公司。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疏于对员工和车辆的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的教育不够,才发生了所属员工酒后驾车的严重违章行为,因此公司对此次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死亡员工在明明知道司机是酒后驾驶的情况下,还乘坐该车辆,也没有阻止司机酒后驾车,在这起事故中,他自己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部分责任。由于肇事车辆的所有者疏于对员工和车辆的管理,与损害后果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最终,车辆所属公司应赔偿死亡员工父母各项损失20多万元。

【判决结果】

经过泰仁律师的成功辩护,最终法院判决车辆所属公司应赔偿死亡员工父母各项损失20多万元。

【泰仁律师点评】

肇事司机、车辆所属公司、死亡员工三方要对此次事都要承担责任。因为,肇事司机王师傅酒后驾车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事故负全部责任。这个责任不因司机本人死亡,就可以免责。人死,责任还在,肇事司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车辆所属公司。公司作为车辆的所有权人,疏于对员工和车辆的管理,对司机安全行车的教育不够,才发生了所属员工酒后驾车的严重违章行为,因此公司对此次事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泰仁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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