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不上,泰仁代理依旧多获赔2万
时间:2023/01/11来源:泰仁律师事务所浏览:3733次


【案情分类】:交通事故

【委托时间】:2020年9月23日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8日10时30分,被告曾荣驾驶车牌号为川ATE927的小型客车,沿滨江中路行驶至滨江中路时,与王曾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王曾受伤。后王曾住院进行了治疗,于2019年8月27日出院。2020年8月5日王曾二次住院治疗进行内固定取出术。经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作出第510*************1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被告曾荣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王曾无责任。

【泰仁律师评析】

2020年9月23日,泰仁律师事务所(我所)接受王曾的委托,代理其处理该交通事故索赔及相关事宜。

虽然王曾的伤没有能够评上伤残等级,但泰仁律师还是积极的为王曾争取二次手术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万多元。在法院开庭的过程中,泰仁律师与肇事者及保险公司协商沟通为王曾争取到了4个月的误工费,由于王曾只提供了劳动合同,但律师还是通过努力为王曾争取到了高于服务行业的工资水平的70元/天(行业平均工资64.8元/天),虽然每天只是多几块钱,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一直以来是泰仁律师执业理念,也是泰仁律所这个团队的团队理念。结案后律所回访王曾,他对律师为他积极争取利益的行为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泰仁律师表示感谢。

泰仁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律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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