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仁律所与某信贷平台达成战略合作
时间:2023/08/25来源:泰仁律所浏览:8472次


在互联网盛兴的年代,泰仁债权债务律师团队紧跟时代的步伐带领团队与某信贷平台达成战略合作,旨在指导构建法律风控体系。

网络借贷风险一直都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造成借贷双方的损失,泰仁律所债权债务律师团就主要针对性的举了几个方面:

1、P2P网贷合法性风险,本质上,P2P网络借贷属于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有工商注册产业分类已不能准确概况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经营性质与业务范围。名不正言不顺,自身的“合法化”得不到确认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心头大患。

2、借贷合同无效的风险,比如对公民之间的借贷,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因此,在P2P借贷交易过程中应注意,如果贷款人未实际提供借款的,则借款合同尚未生效,对各方都无法律约束力。

3、未尽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的风险,P2P平台与借贷双方均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而借出人因网络平台不客观真实披露借款人信息而遭受损失的,可依法追究P2P公司的责任。

4、高利贷风险,应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依据刑法中的高利转贷罪论处。目前P2P网贷平台的定性问题仍存在争议,是属于“准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投资咨询公司”尚不明确,但此类刑事风险也需要警惕。

5、借贷人违约风险,由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个人信用报告仅限于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消费者使用,其中并不包括P2P网贷中介平台。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模式撮合网贷交易的P2P平台,评价借款人信用主要依据其提供的身份证明、财产状况证明、消费记录、等信息。证明材料容易造假,即使真实有效,也仍不能以此作出全面、准确的客观信用评价。

6、网络洗钱风险,P2P平台一般只负责审核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无法核查投资人的资金来源,便为不法分子洗钱提供了隐秘、安全、快捷的通道。此外,也不排除P2P网贷平台为非法分子的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提供资金账户的可能。

7、非法集资的风险等等。

针对以上的种种风险,泰仁律所债权债务律师代表讲解了他们的战略合作的目的,律所的风控体系除了常见的“合同审查”“证据托管”,新增了一项措施即“专项律师服务”,这也是P2P平台与第三方互联网法律服务商合作形式的一个创新。

泰仁律所建立了律师数据库,律师数据库的律师全部来自律所的签约律师,这些律师作为律所所的专项律师全程参与到合作的项目中,包括‘产品设计’、‘项目筛选’、‘上门尽调’、‘跟随项目进度’、‘贷后追偿’等,对项目风险进行全方位监控和管理。 ”周主任介绍说,这也是律所“融入式金融法律风险管控体系”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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