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仁律师事务所首届专职律师交流会在蓉召开
时间:2023/09/18来源:泰仁律所浏览:1914次


      2018年9月8日,泰仁律师事务所首届专职律师交流会在蓉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泰仁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成都分所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泰仁各领域律师团队等受邀参与会议。会议内容主要分为三个环节:首先,结合过去五年,泰仁律师事务所的现状以及未来与专职律师的合作理念、管理制度等作了详细阐述;其次,传达司法部门对律师监管制度与现行的财务、税务政策以及党建工作;最后,泰仁各领域团队律师热烈讨论业务对接及合作问题与建议。

 

       “互联网+法律”以专人专事实践成果突出

       鉴于国民法律维权意识日渐增强,法律服务需求量日益增大,结合当代开放式交流及互联网时代的盛行,泰仁律师事务所从突破传统模式到实践“互联网+法律”经营,从成都到重庆、上海、杭州、西安等跨越五个城市走向全国,每个分所效益都在持续稳步增长,北京、广州、深圳等律所资质正在办理,即将面世。对于中国偌大的法律市场需求,参照现有的成绩,我们所做出成果仅是凤毛麟角,仍然需要大家再接再厉矢志不渝。当然个人力量是有限的,不过,我们有给力的团队,以“专人专事”为准绳,融合各行业精英实现自身擅长的专业价值。

 

       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互助成长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律所或者律师个人团队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管理;二是没有系统的案件管理;三是缺乏行业培训管理;普通律所大多不超过十人,除去律师外标配一个管理人员,甚至部分律所连管理人员都没有,更不用说市场人员及其他档案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职业培训,没有专业方向,就谈不上专业化。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希望以泰仁律师事务所现有的能力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互助成长的愿望,我们现设立KA项目部,实现案件统一规划管理;市场部,实现争取市场先机,占据资源优势;培训部,实现法律行业专业化;人事部,实现专人专事的价值化;财务部,国家财政税收发票等系列服务等。另外,全国分所的相继成立,真正的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

 

      合伙人传达司法部门对律师监管制度与党建工作,势在必行

      随着律所规模的扩大,司法局对律所的监管越发严格,风险与之增高,我们必须响应国家政策,贯彻履行司法部门对律所的监管制度,特别是财务与税务问题。例如: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后有退款的情况,必须签署解除合同确认书,已开发票必须收回,按照最终实际支付的费用出具发票等等。

      律师是法律服务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意识与觉悟,务必注意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如在办理涉黑等重大案件时,必须严格贯彻泰仁律师事务所四项制度:

      1.接案的审查制度,律师需先向律所进行报备;

      2.请示报告制度,接受委托后,律师需将律所所在地司法局、律协和案件所在地司法局、律协同步进行报备;

      3.集体讨论制度,律师群策群力,集中讨论出更优质、更高效的方案;

      4.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卷宗的完整性,包括:合同、发票、办案记录、证据材料等等;

      另外,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党建带动所建,以所建促党建,因此我们需要建立党支部。每个党员都必须要有政治觉悟和政治意识,学习党章和会议精神,党建工作,势在必行。

 

       最后,律师对会议内容进行相继提问,周凌主任一一解答。

      王科律师提问:部分律师,有个人小团队,但是属于小作坊的形式,基本在家里办公,这种情况,怎么和律所一起合作?

      周凌主任:目前,泰仁律所事务所所设职能部门,可高效配合交流合作。如果您有异地案源,可直接与分所对接联系律师接待当事人;如果您有市场推广需求,可直接与市场部对接;如果您有司法相关疑问,可与合规部门直接对接。

      李健宏律师建议:搭建专职律师平台或者事务部,加强合作交流。

       ……

      在这次交流会议中,周凌主任一席话给身处困境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打破了眼前的困境,在自我成长的途中实现与泰仁律师事务所互利共赢,铸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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