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原告唐某与被告金某原系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小米随原告共同生活。被告于每月单周周六对小米行使探望权,交接地点为原告住所地。
李先生与蔡女士系夫妻,2012年6月23日二人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其婚后共同购买的A房产(登记在李先生名下)由蔡女士享有所有权,婚生子李某男由蔡女士抚养等内容。
谢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一直被何某家暴,谢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何女士讲到:结婚10年来,丈夫李先生未尽到作父亲与丈夫应尽的义务。不仅常常在外沾花惹草,还动不动就对何女士实施家暴。
苗女士与丈夫田某因感情不合准备离婚,经协商尚未成年的孩子随苗女士生活,田某按月给抚养费。
男方李某和女方严某通过网络认识并随后登记结婚。男方在女方剖腹产后第三天对女方实行了家庭暴力,此后男方多次对女方实施了严重的家庭暴力,女方多次报警求助。
王某与李某原为夫妻,2018年9月,双方协议离婚,并就夫妻财产进行了分割,同时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对外所欠的债务由各自偿还。2018年3月,王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其借款,并出具了一张李某所写的欠条...
感情是结婚的基础,结婚了就要对双方负责,尤其是有小孩的家庭,离婚可能对双方是一种解脱,但是对于孩子就是一辈子不可磨灭的伤害。